对方看上去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一身简简单单的卫衣加牛仔裤,脸上带着一副金丝框眼镜,斯斯文文的。
他们俩还没走近,就听见男人唉声叹气道:“唉,好端端的,谁能想到会发生这种事?这个吴山义啊,他和他的这群哥们已经是附近这些酒吧的常客了,平时经常来这,但他们具体是做什么的,我们怎么知道啊!”
他旁边的警察拿着纸笔不知写了些什么,才开口继续问道:“那他生前在酒吧有没有和谁发生过争执?”
说到这,酒吧老板神色一变,欲言又止。
一旁的警察见他不回答,把目光从手里的本子上移开:“怎么了?有什么情况你可以直接说”。
酒吧老板看了警察一眼,像是做好什么准备,这才缓缓道:“他们这群人喜欢‘捡尸’”。
说完,像是怕警察不了解,他又解释道:“就是把那些喝得烂醉的女孩捡回家…”,他没说具体捡回家干嘛,但懂的人都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