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与法国的海域,可不包括整个北海…”杰拉德小声道。
“我知道,格劳秀斯大师的《海洋自由法》我已经听说了,但英国跟法国不承认它。”
阿方斯淡定回道:“我们都认为我们对北海拥有相当的主权,所以,就有了包税合同。”
“荷兰的船依旧不承认它。”杰拉德回道。
“那么,对荷兰来说,《海洋自由法》会带来更加可怕的命运。”阿方斯淡定回道:
“《自由法》声称,海洋是自由领地,并没有主权,也没有与主权相关的为主权国家统辖的独占性的所有权、航海权和贸易权;
在这样一个没有主权的海洋,个人或国家的行为是自由开放的;海洋是公有财产,属于全人类,而在上面航行的船,也没有了主权。
基于这样的理论,荷兰可以抢走葡萄牙人的商船,同样的,别人也可以抢走你们的商船、渔船…”
第483章 刀架在脖子上(求月票)
“…”杰拉德脸色一变!
但他知道,阿方斯说的,就是格劳秀斯主张的“海洋自由”!
格劳秀斯最牛逼的辩解就是,大海就像空气,你没办法做到,让它不离开你的国土、进入别人的国土。
既然它没办法被一个国家藏起来,那就不能算私有;不能算私有,那就是公有了!
公有之后呢?一条路属于国家,那国家有权收税;一条航路属于全人类,那全人类都能收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