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论教育的基本原则
杜威认为,传统教育的最大缺点就是不尊重儿童,对儿童实行强迫教育;教授以知识为中心的学科课程,违反儿童天性。与此相对,他提出了学校即社会、儿童中心、做中学等基本原则,为课程与教学改革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一)学校即社会
杜威的“学校即社会”意在使学校生活成为一种经过选择的、简化的、净化的、理想的社会生活,使学校成为一个合乎儿童发展的雏形社会。在杜威看来,教育既然是一种社会生活过程,那么学校就是社会生活的一种形式。“学校即社会”是对“教育即生活”这一命题的进一步引申,代表社会生活的活动性课程的引入是使学校与社会生活相联系的基本保证。从“教育即生活”到“学校即社会”再到课程的变革是层层递进的。
(二)儿童中心
杜威批评传统教育强调教师和教科书的权威地位而忽视儿童的错误做法,他确信,儿童是教育的起点和中心,更是目的,儿童的生长和发展就是教育理想之所在。因此,学校生活应该以儿童为中心,一切必要的教育措施都是为了促进儿童的生长。他说:“现在我们教育中将引起的改变是重心的转移。这是一种变革,这是一种革命,这是和哥白尼把天文学的中心从地球转到太阳一样的那种革命。这里,儿童变成了太阳,而教育的一切措施则围绕着他们转动。”[11]与此同时,杜威也指出教师在学校生活中不应该因此而采取放任政策,不能放弃教师的指导责任。